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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五批 2018年7月6日)

日期: 2018-07-07 来源: 鄂尔多斯新闻网 作者: 【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五批  2018年7月6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150000201806300060 采砂厂(冀学峰),人口草地被毁45亩地,现在不采砂了,可堆放了好多沙子,然后用车拉走沙子,运沙子的车来回走扬尘污染,地上的植被被破坏了,采砂过程中没有采取防治污染措施。 准格尔旗 生态,大气     1.关于“采砂厂(冀学峰),人口草地被毁4、5亩地”问题。经调查,举报人所述砂场为海运砂场,从2014年6月底开始试生产,2015年6月1日采砂许可证到期后,业主已按要求将所有机具拆除,停止采砂,生产期间共计采砂8000 立方米。2015年以来,由于马海元(此人与砂场业主冀学峰为亲戚关系,双方存在借贷关系)阻拦海运砂场正常经营,导致合法开采的砂石料无法外销而滞留在十里长川右岸,截至目前,已滞留超过三年。
经委托第三方机构测绘,堆放砂石场地占地0.0691公顷(1.0365亩),其中违法占用旱地0.0179公顷(0.2685亩),其它均为滩涂地。
    2.关于“现在不采砂了,可堆放了好多沙子”问题。经调查,该砂场于2015年6月份停产,目前存有砂料约1300立方米。
    3. 关于“然后用车拉走沙子,运沙子的车来回走扬尘污染,地上的植被被破坏了,采砂过程中没有采取防治污染措施”问题。经调查,该砂场在河道中采砂,500米范围内没有居民。砂场距乡村公路不足10米,经现场查看,路边植被情况与周边植被相同。另外,经周边居民证实,该砂场在拉运过程中采取过洒水降尘措施,不存在扬尘污染。
部分属实 1.薛家湾镇综合执法局已责令海运砂场于2018年7月12日前清理完所有砂料,并恢复原貌。
2.薛家湾镇综合执法局责成业主在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下,用装载机端运至公路边进行清理,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周边滩涂地属马海元实际占有,在清理拉运过程中,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已责成薛家湾镇通知镇环保站及马海元全程监督拉运过程)。
2018年7月2日,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综合执法局对海运采砂场违法占用耕地实施行政处罚1250元。
2 D150000201807010013 化肥厂、飞机打云阻止下雨,不知道什么原因,地质队挖井天然汽,该公司挖的井都没有处理,污水的直排在地上。 乌审旗
    1.关于“化肥厂、飞机打云阻止下雨”问题。经调查,举报反映的乌审召镇巴音塔拉嘎查实为巴音陶勒盖嘎查,经调查,该嘎查没有化肥厂。乌审旗气象局和境内所有工业企业均无气象作业飞机。鄂尔多斯市气象局作业飞机受空域管制及飞机航程所限,2018年以来未在乌审旗上空开展人工作业。且飞机影响天气行为是通过燃烧烟条的方式增加云体中凝结核从而增加降水量,并非阻止下雨,因此,该情况不属实。
    2.关于“不知道什么原因,地质队挖井天然气,该公司挖的井都没有处理,污水的直排在地上”问题。经调查,“地质队”应为中石油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项目经理部,该企业从2009年9月至今,在乌审旗乌审召镇巴音陶勒盖嘎查境内进行天然气开发。该情况属实。其中,2016年以前开发天然气钻井产生的泥浆,均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无害化固化处置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2016年以后采用“泥浆不落地”(钻井产生的泥浆经沉淀罐充分沉淀后,液体部分流入沉砂罐,再经杆泵注入沉淀罐循环处理,待沉淀罐的沉砂达到一定量后,放入岩屑储备罐,储备罐达到一定量后,用全封闭自卸车拉到集中处理厂处理)工艺后,钻井产生的随钻泥浆及岩屑都拉运至集中处理厂处置,并不存在污水外排。该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1.乌审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加大天然气开发相关政策、行业标准和环保措施等宣传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全旗范围内钻井现场、集气站进行日常监管和不定期监测,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及安全生产事故。
2.乌审旗气象局加大人工影响天气科普宣传力度,消除农牧民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误解,积极应对各种恶劣天气,依据有利的天气条件,科学、有序、规范的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3.乌审旗宣传部门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利用乌审发布、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积极主动公开天然气钻采单位开发活动中的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达标等信息,做好释疑解惑,正面回复群众关切。
 
3 D150000201807010018 2006年建立的苏里格天然汽,这十几年里共挖了1000多个井,挖井出来的污水,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填埋,现在填埋的坑都漏出来了,牛羊喝了后损失了不少,这污水往下渗漏把地下水也污染了,这几年牧民们得癌症的比例逐渐上升,汽站的放汽噪音和车的噪音污染非常厉害,放汽烧废气的时候噪音特别大,另夏天打云阻止下雨,影响降雨。当地相关部门一直没有解决,希望督察组给予解决。 乌审旗 水,噪音     1.关于“2006年建立的苏里格天然汽”问题。经调查,中石油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和中石油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分公司近年来在嘎鲁图镇呼和陶勒盖嘎查进行天然气开发,项目手续齐全。
    2.关于“这十几年里共挖了1000多个井”问题。经调查,该区域共有苏10和苏25两个天然气开采区块,实有集气站4座,天然气井502眼,并没有反映人所述的1000多个井。
    3.关于“挖井出来的污水,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填埋,现在填埋的坑都漏出来了”问题。经调查,举报反映的“污水”实为钻井产生的泥浆。上述项目在2015年2月之前,钻井试气施工结束后,将泥浆全部排入具有防渗措施的泥浆池内,经无害化固化治理验收合格后覆土并恢复地貌。2015年2月之后,均采用泥浆不落地钻井工艺,施工产生的泥浆及废液全部送至处理厂统一集中处理。完钻后的气井均按规范和标准设置了集气树,设置网围栏进行保护。现场核查时,植被长势良好,未发现有泥浆坑或泥浆溢漏等情况,集气树和网围栏完好。
    4.关于“牛羊喝了后损失了不少,这污水往下渗漏把地下水也污染了,这几年牧民们得癌症的比例逐渐上升”问题。经调查,2018年3月和6月,上述项目委托监测机构对集气站及周边观测井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不存在地下水被污染情况。经查,未发现有牛羊死亡情况,该地区无相关动物疫情,牲畜死亡与无害化固化处理后的泥浆和饮用水水质无必然关系。经查,该嘎查2015至2017年患癌人数分别为10人、6人、11人,2018年以来患癌人数10人,根据统计结果,牧民癌症发病率未出现逐渐上升趋势,且癌症病因复杂,与反映问题不存在因果关系。
    5.关于“汽站的放汽噪音和车的噪音污染非常厉害,放汽烧废气的时候噪音特别大”问题。经调查,集气站的压缩机在停机检修时,管道内余气需进行燃烧放气作业,放气时产生噪声。2018年3月和6月,监测机构对集气站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集气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6.关于“夏天打云阻止下雨,影响降雨”问题。经核实,2018年以来,乌审旗未进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另乌审旗气象局在夏季开展增雨和防雹两种人工影响天气行为,所发射火箭弹、高炮弹均携带碘化银,均可增加云体中凝结核,有利于形成降水,增加降水量,防止冰雹等恶劣天气发生。所以“夏天打云阻止下雨,影响降雨”的说法不属实。
部分属实 1.乌审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加大天然气开发相关政策、行业标准和环保措施等宣传力度,对全旗范围内钻井现场、集气站进行日常监管和不定期监测,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及安全生产事故。
2.乌审旗气象局加大人工影响天气科普宣传力度,消除农牧民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误解,积极应对各种恶劣天气,依据有利的天气条件,科学、有序、规范的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3.乌审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通过旗、镇、村三级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普查了解农牧民身体健康状况,积极开展健康体检和两癌筛查,全面提高农牧民健康水平和农村牧区医疗水平。
4.乌审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疫病防疫宣传,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强化源头控制和全程管理,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1.2018年7月4日,乌审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对中石油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苏10-3集气站副站长(股室干部)进行约谈。
2.2018年7月4日,乌审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对中石油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科科长(正科)进行约谈。
4 D150000201807010032 1、当地村民在禁牧区放牧,破坏生态。
2、当地村民夜间偷踩挖煤,破坏生态。
准格尔旗 生态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村庄实际为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准格尔召村,位于准格尔召镇南部约30公里处。
    1.关于“当地村民在禁牧区放牧,破坏生态”问题。经调查和入户走访,发现准格尔召村个别养殖户存在违法偷牧现象。2018年5月3日,准格尔旗禁牧禁垦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内蒙古准格尔召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实施偷牧行为依法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6690元,并对其法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签订了保证书。另外,就举报反映的“破坏生态”问题,经现场实地查看,因当前牧草正处于生长旺盛期,地表没有裸露现象,因此,不存在因偷牧行为造成生态破坏问题。
    2.关于“当地村民夜间偷挖煤,破坏生态”问题。经调查,在准格尔召镇准格尔召村刘家塔社,存在两处未经批准因违法机械剥离盗采煤炭资源形成的凹坑,其中,一处位于刘家塔社村民杜二云房后,剥离面积约446平方米;另一处位于刘家塔社老蓝沟中,剥离面积约548平方米。两处机械剥离出的煤炭均已销售外运,现场无存煤。经调阅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二调图显示,上述两块剥离区域全为天然牧草地,目前剥离凹坑未回填复垦。
    2018年1月19日,准格尔召镇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违法行为人在上述两处位置存在剥离土方违法行为,有盗采资源迹象,准格尔召镇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暂扣其作业机具,并责令其在2018年1月27日前回填复垦。2018年1月27日,准格尔召镇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违法行为人回填复垦情况时,发现违法行为人已将上述两处地块煤炭资源盗采。经调查核实,剥离盗采煤炭资源违法行为人是准格尔召镇炭窑渠村村民柴贵小伙同外地人员所为,于2018年1月26日晚开始剥离盗采煤炭资源,剥离出煤炭资源量约1800吨。因违法行为标的物涉案价值超出10万元,准格尔召镇综合执法局于2018年2月2日将上述违法行为函告准格尔旗公安局食品药品和资源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目前正在调查取证中。
部分属实 1.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责成准格尔旗禁牧禁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禁牧日常巡查力度。
2.待剥离盗采煤炭资源案件结案后,准格尔召镇责令违法行为人柴贵小等人对两处剥离凹坑进行回填复垦绿化,恢复土地原貌。
3.准格尔召镇综合执法局采取日常巡查和夜间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对私挖盗采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消除一起。
1. 2018年7月2日,准格尔旗禁牧禁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支部给予驻西部乡镇禁牧督察队副队长全单位通报批评。
2. 2018年7月2日,准格尔召镇党委给予准格尔召镇综合执法局局长全镇通报批评。
3.涉及盗采违法行为人的追责,待调查结束后,由司法部门予以依法追究。
5 D150000201807010043 贾树林在他自己的禁牧区挖甘草,破坏生态约上百亩。 鄂托克旗 生态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贾树林”为阿尔巴斯苏木阿如布拉格嘎查布拉格小队农牧民,其承包草场享受内蒙古自治区第二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属于禁牧区。经全面勘察,贾树林承包草场内植被完好,未发现采挖甘草痕迹。 不属实    
6 X150000201807010005 益阳露天煤矿开采过程中,尘土飞扬、噪音巨大,明煤自燃,对村民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达拉特旗 噪音,大气     1. 关于“益阳露天煤矿开采过程中,尘土飞扬、噪音巨大”问题。经调查,该煤矿噪声、粉尘主要来源于采坑内6台挖掘机械、24台翻斗车作业及储煤场内运输车辆,采坑距离地面55米,采坑西侧设有5米高挡土墙,在挡土墙上设有2.6米高防风抑尘网,采坑南、东、北侧为自然山体;储煤场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设有15米高的防风抑尘网,储煤场内按照每日销量情况存放约2000吨堆煤,堆煤采取纱网遮盖、洒水降尘措施,同时储煤场全封闭工程正在进行场平,预计9月底完工。该煤矿配备了6台洒水车、2台雾炮水车用于作业面、储煤场、厂区内道路及进矿道路的洒水降尘。调查组调阅了监测机构于2018年6月16日对该煤矿的废气及噪声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昼间和夜间生产过程中的厂界噪声值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大浓度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经实地检查,由于近期气温偏高,在中午高温时段洒水抑尘保持时限较短,运煤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扬尘,运煤车辆在储煤场排队等候时有间断性鸣笛现象,与群众反映的“尘土飞扬、噪音巨大”事实不符。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2. 关于“明煤自燃”问题。经调查,该煤矿为露天开采,现首采区部分区域内存在原井工煤矿房柱式开采后遗留的老旧采空区,在剥离土石方后发现采空区内有着火现象。对此,煤矿通过一边开采一边治理的方式,对老旧采空区内有明火区域采取黄土覆盖措施,现火点已消除,并对高温区域进行洒水降温。由于该煤矿产能小,采空区内原煤采出受限,黄土覆盖和洒水降温不能彻底及时的消除采空区高温着火现象,需加快对采空区内高温煤炭的剥离进度。因此,群众反映“明煤自燃”情况部分属实。
    3.关于“对村民人身安全造成伤害”问题。经调查,该煤矿自完成露天技改正常生产运行以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人员伤亡事故,没有对村民造成人身安全伤害。该煤矿已将井田范围土地全部征收,其中户籍不在当地的村民苏顺生、苏续生在距离采坑西北方向275米处有两套共计661平米院落,评估价格为498001元,因苏顺生、苏续生提出不合理补偿要求,经我旗矿区发展协调服务中心和昭君镇人民政府多次协调未果,导致房屋一直未拆迁。其中,村民苏续生房屋没有人居住,苏顺生常年在外务工,苏顺生妻子在该处房屋内经营小卖店。因此,群众反映“对村民人身安全造成伤害”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1. 达拉特旗煤炭局督促达拉特旗益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露天煤矿加大对进出矿道路和厂区清扫保洁、洒水降尘频次。
2. 达拉特旗煤炭局督促达拉特旗益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露天煤矿严禁作业车辆在矿区内无故鸣笛或者高速行车。
3. 达拉特旗煤炭局督促达拉特旗益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露天煤矿于每日12:00—16:00高温期间,所有机械设备停止作业。
4. 达拉特旗责成达拉特旗环境保护局做好企业生产运行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5. 由达拉特旗矿区发展协调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达拉特旗煤炭局、昭君镇人民政府,促成达拉特旗益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露天煤矿与村民苏顺生、苏继生达成房屋拆迁协议。
6. 达拉特旗煤炭局督促达拉特旗益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露天煤矿加快对老旧采空区高温煤炭的剥离进度,并由达拉特旗煤炭局提供足额煤炭销售票证对剥离出的高温煤炭进行处理,严防明火发生。
1. 2018年6月25日,达拉特旗煤炭局对达拉特旗益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露天煤矿矿长进行约谈。
2. 2018年7月3日,达拉特旗益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露天煤矿对矿长处以罚款2万元,对煤矿总工程师给予撤职处分。
7 X150000201807010011 东胜区政府、东胜区国土局与鄂尔多斯东胜区酸刺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东胜区嘉信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东胜区腾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东胜区巴音孟克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东胜区鑫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恶意串通于2009年将举报人的3009亩成片林地、草地等青山绿水试行项目全部破坏,用于五家煤矿的露天开采。 东胜区 生态     举报问题中提到的“青山绿水试行项目”实为“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涉及的煤炭企业分别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酸刺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嘉信德煤业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腾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巴音孟克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鑫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经调查,上述煤矿国土、环保、林业审批手续齐备。另经调阅相关资料,世行项目于1994-2001年期间在东胜区实施。举报人所述3009亩世行项目在东胜区原塔拉壕镇割舍壕村前进社区域内(塔拉壕镇后更名为铜川镇,割舍壕村于2012年划归东胜区幸福街办事处管辖)。2007年开始,因上述五家煤矿开采需征占用割舍壕村前进社整社土地,经协商并征得全社村民同意,前进社以整体移民的方式进行搬迁,相关的移民安置措施已全部落实。因此举报人所述的“3009亩世行项目林地和草地”已全部被征收。各煤矿根据开采进度,分批向国土、林业部门报批所需土地并均通过审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加强草原征占用跟踪督查的通知》中“对2012年底前实施的草原征收征用项目,未经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已经审批的,不再补办审核手续”的要求,东胜区未补办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酸刺沟煤矿于2005年取得国土资源部《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2006年3月取得采矿许可证。该煤矿井田面积为3079.8亩,共征占用前进社土地3079.5亩,经国土部门审批临时用地1348.4085亩,经林业部门审批林地1554.3915亩。截至目前已复垦绿化3079.5亩。该煤矿已于2017年10月退出产能。
    2.嘉信德煤矿原名武媚牛煤矿,于2003年8月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2007年4月取得采矿许可证, 该矿2011年更名为嘉信德煤矿。该煤矿井田面积为7239亩,共征占用前进社、炭窑渠、水头沟社土地7239亩,经国土部门审批临时用地968.568亩,经林业部门审批林地3093.246亩。截至目前已复垦绿化1164.687亩。
    3.腾远煤矿于2006年7月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2008年11月取得采矿许可证。该煤矿井田面积为9375亩,共征占用前进社、白泥渠、郭家塔、炭窑渠社土地6939.16亩,经国土部门审批临时用地1269.4065亩,经林业部门审批林地3108.471亩。截至目前已复垦绿化1200.03亩。
    4.巴音孟克煤矿于2006年1月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2007年3月取得采矿许可证。该煤矿井田面积为7658.4亩,共征占用前进社、碾房渠、孙家湾、郭家塔社土地7953亩,经国土部门审批临时用地1972.8465亩,经林业部门审批林地2019.2985亩。截至目前已复垦绿化2594.4345亩。
    5.鑫源煤矿于2005年12月取得国土资源部《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2006年4月取得采矿许可证。其井田面积为9085.5亩,共征占用前进社、孙家湾社土地7297.82亩,经国土部门审批临时用地1313.733亩,经林业部门审批林地1021.6845亩。该煤矿从2012年停产至今,资源露天开采活动接近终止,已复垦绿化3150亩。
  
不属实    目前,东胜区已责成区农牧业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未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征占用草原项目整改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33号)精神,立即核实上述五家煤矿草原征占用情况,并严格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同时,责成区国土资源局、农牧业局、林业局、煤炭工业管理局、环境保护局等职能部门加大对辖区露天煤矿的执法监管力度,确保露天煤矿主体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依规进行。  
8 X150000201807010025 小区及周边严重受到包神线运煤铁路运输,火车鸣笛等噪音粉尘污染严重。 东胜区 大气,噪音     经调查,东胜区学府华庭住宅小区C区(以下简称华庭小区)位于天骄南路12号,属于东胜区天骄街道铁路社区辖区范围,由鄂尔多斯市玺建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于2015年10月30日交付使用,共有两栋住宅楼4个单元112户,现已入住71户。
    1.关于“火车鸣笛”的问题。经调阅相关规定,所有列车起动、接近鸣笛标和道口、危及行车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应采取鸣笛方式。华庭小区距包神铁路站口约200米,火车进出站时鸣笛对小区居民有影响。
    2.关于“粉尘污染”的问题。经调查,神华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在各装车站均建设了防尘装车塔或全封闭防尘集装站,并安装液体篷布装置(使用专用抑尘剂、防尘剂、封尘剂、结壳剂等,对列车车厢内煤炭粉尘进行液体塑壳喷淋篷布的设备)防止煤炭在运输过程中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经现场核实,华庭小区与铁路的最近距离约为50米,火车行驶时铁路上会产生轻微扬尘,对该小区部分居民有影响。
部分属实 1.东胜区责令神华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立行立改,采取降低鸣笛音量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火车鸣笛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落实洒水降尘、降低列车车速、拓宽铁路路床道渣层等措施,避免火车行驶过程中产生扬尘,影响居民生活。
2.东胜区责成区环境保护局和交通运输局加大对铁路沿线环境的执法监管力度,确保铁路运行过程中对周边居民和环境不造成影响和污染。
1.2018年7月3日,东胜区人民政府对神华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进行约谈。
2.2018年7月3日,东胜区人民政府对区交通运输局铁路航空办公室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
9 X150000201807010031 信件投诉,内蒙古圣龙大地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环保低固汞触媒及回收废汞触媒,但该企业存在严重的环保和工艺缺陷。废汞触媒处置不当;含汞粉尘无组织排放;废汞触媒回收,干馏尾气;车间未进行防渗处理;产生的污水未按照环保要求收集处理;含汞尾气,企业未按照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达拉特旗 水,大气,土壤     1. 关于“内蒙古圣龙大地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环保低固汞触媒及回收废汞触媒,但该企业存在严重的环保和工艺缺陷”问题。内蒙古圣龙大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环保型低固汞触媒及年回收10000吨废汞触媒项目2017年11月27日取得环保审批手续,2018年3月建成。目前,仅有低固汞触媒生产装置投入生产,废汞触媒回收装置尚未投入生产。项目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设,采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的废汞触媒处理处置方法中的工艺,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因此,举报人反应内蒙古圣龙大地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环保低固汞触媒及回收废汞触媒情况属实,但企业存在严重的环保和工艺缺陷不属实。
    2. 关于“废汞触媒处置不当”问题。经查,该企业的废汞触媒回收装置生产线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均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成,并具备生产条件。但因生产线尚未投入生产,回收的废汞触媒暂存在危废库(容量为1000吨,现储存量为720吨),危废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建设,地面采用防渗防腐措施,设置了废水导排系统,危废库及包装袋上均设置了危险废物识别标签,危废库外设置了警示标志。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执行五联单制度,不存在处置不当的问题。
    3. 关于“含汞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按照生产工艺,本项目低汞触媒生产装置和废汞触媒回收装置都会产生含汞粉尘,其中,低汞触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汞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入干燥尾气处理系统,与干燥尾气一同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废汞触媒回收装置加、出料工序产出的含汞粉尘,大部分被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后并入低汞触媒生产工序作为干燥用气使用,但会产生极少量的无组织含汞粉尘。由于生产车间为全封闭车间,无组织含汞粉尘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目前,产生无组织排放的生产工段没有投入生产,故举报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4. 关于“废汞触媒回收,干馏尾气”问题。举报中提到的干馏尾气为废汞触媒回收装置生产工艺中氯化汞吸收尾气,这部分尾气经过三级吸收后大部分返回回收炉循环使用,小部分进入浸泡工序作为搅拌用气使用,该部分气体最终经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送至干燥尾气处理系统,经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符合环评批复要求。目前,废汞触媒回收装置未投入使用,尚未产生干馏尾气。
    5. 关于“车间未进行防渗处理”问题。经调查,企业车间地面采用聚乙烯丙(涤)纶高分子防水卷材+12厘米混凝土防渗措施。
    6. 关于“产生的污水未按照环保要求收集处理”问题。该企业日常主要产生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为低固汞触媒生产装置活性炭清洗废水,经酸洗水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但因办公及生活区尚未建成,现为临时搭建厂房,尚未与园区污水管网接通,所以,企业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建的化粪池暂存,池满后用水罐车抽吸并拉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与环评批复中“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的要求不符。
    7. 关于“含汞尾气,企业未按照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施。”问题。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含汞尾气”为干燥尾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气。按照项目环评批复,未要求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部分属实 1. 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内蒙古圣龙大地科技有限公司的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对该企业的原料入厂及产品出厂严格把控,坚决杜绝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发生。
2. 针对内蒙古圣龙大地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污水未按照环保要求收集处理的问题,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环保局要求企业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办公楼建设并投入使用,届时,将厂区污水管网与园区管网接通,并按环评要求将产生的污水以计量收费的方式通过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3. 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环保局要求内蒙古圣龙大地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切实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过程管理。
2018年7月2日,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环保局局长对内蒙古圣龙大地科技有限公司经理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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