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十一批 2018年7月12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150000201807070001 | 东胜区区政府东侧200米,蓝海林顿凤凰楼油烟,风机噪声、雅间音响设备噪声扰民严重。餐饮垃圾随意堆放在小区内,产生臭味扰民 | 东胜区 | 噪音,大气,土壤 | 经核实,华美太阳城住宅小区位于凤凰楼酒店北,距离凤凰楼酒店最近的是4号楼两个单元,相距约25米。 1.关于“油烟扰民”的问题。经调查,凤凰楼酒店厨房位于三楼,装有2台高效油烟净化器、2台风柜和专用排烟管道直通楼顶。该酒店委托清洁公司定期对油烟净化器和专用排烟管道进行清洗维护,在日常监管中未发现设备闲置、停用情况。 2.关于“风机噪声、雅间音响设备噪声扰民严重”的问题。凤凰楼酒店共有排风机3台,全部装有隔音棉,并在排风口加建了隔音房。2018年7月8日,东胜区环境监测站对该酒店排风机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限值要求。该酒店雅间无固定音响设备,偶尔存在少数顾客在雅间唱歌或自带乐器弹唱的现象。 3.关于“餐饮垃圾随意堆放在小区内,产生臭味扰民”的问题。凤凰楼酒店设有固定存放餐厨垃圾的全封闭房间,产生的垃圾每日凌晨由区环卫部门拉运至东胜绿宸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实现“日产日清”。 |
部分属实 | 1.东胜区责令凤凰楼酒店建立完善制度,加强酒店管理,严禁乐队进入酒店,并提醒、引导顾客就餐期间合理降低唱歌等娱乐活动的声音,最大限度减少对太阳城小区居民的影响。 2.东胜区责成区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持续加大对凤凰楼酒店的监管力度,确保该酒店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噪声等对周边居民不造成影响。 |
2018年7月9日,由东胜区人民政府对凤凰楼酒店经理进行约谈。 |
2 | D150000201807070004 | 内蒙古恒东集团会隆煤矿,培土堆放比房屋高,村民住房有安全隐患,煤炭粉尘污染严重,生产机械噪声扰民。 | 准格尔旗 | 大气,噪音,其他污染,生态 | 1.关于“排土堆放比房屋高,村民住房有安全隐患”问题。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为三号排土场,已于2017年9月排土到位后停止使用,并按照要求进行了复垦绿化。该煤矿委托第三方测绘公司进行实测,结果显示该排土场的实际排弃标高为+1275,符合设计要求。排土场周边距离最近居民约120米,排土场高度高于居民房约20米。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和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出具出具的相关验收文件均明确指出:“排土场台阶参数与设计相符,安全设施齐全。排土场边坡稳定,不存在安全隐患”。此次现场查看,三号排土场已沉降到位,属于稳定排土场。综上,举报反映“排土堆放比房屋高”情况属实,“村民住房有安全隐患”情况不属实。 2.关于“煤炭粉尘污染严重” 和“生产机械噪声扰民”问题。 粉尘污染方面。经调查,目前汇隆煤矿采坑属于首采区,距离许家咀社最近村民约900米,且全社均不在该煤矿井田范围内。该煤矿采掘场、排土场共配备16台洒水车,定时洒水抑尘;运输道路、采掘场、排土场车辆采取限制车速同时要求车辆加盖篷布以减少扬尘产生。爆破时采用合理的炮孔网度、对炮区洒水预湿等措施抑制爆破产生的粉尘污染。进矿道路已全部硬化,且定期对清扫和洒水。原煤分选及装车均在储煤棚中进行。2018年7月8日,该煤矿委托监测机构对厂界颗粒物进行监测,报告显示符合相关环境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污染方面。经调查,该煤矿现场施工机械总计26套,实际生产过程中使用机械为17套,低于设计要求生产机械数量,均选用高效低噪设备;煤矿采用定期维护道路保证路面完好、车辆限制车速、限制车型通行时间等措施控制交通噪声。2018年7月8日,监测机构煤矿工业广场环境噪声进行了监测,报告显示,噪声值均符合相关环境标准限值要求。根据煤矿建设前所作环评报告书中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分析显示,工业场地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进场道路两侧经现状调查无敏感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内蒙古恒东集团会隆煤矿在生产和运输过程中虽有少量扬尘和轻微的噪声产生,但均符合排放标准。 |
部分属实 | 准格尔旗煤炭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要求汇隆煤矿加强排土场安全管理及边坡动态监测,在生产过程中尽量控制扬尘和噪声,防止扰民。 | |
3 | D150000201807070021 | 伊金霍洛旗乌兰目论镇布连塔拆迁后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没清理。 | 伊金霍洛旗 | 土壤 | 2016年,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伊金霍洛旗将市政基础设施相对匮乏,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相对较差的10270户居民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举报人反映的乌兰木伦镇补连塔拉村布连塔社212户居民被纳入上述改造范围,且在乌兰木伦镇开展入户摸底调查时,全社居民同意进行棚户区改造,目前已有170户居民按照棚户区改造征收安置补偿政策完成房屋拆除工作,并由专业拆迁公司对建筑垃圾及通行区域进行了清理;剩余42户因诉求与棚户区改造补偿政策不符,至今未能完成征收拆除工作,由于协商周期较长,该部分居民将生活垃圾随处乱放。针对该问题,2017年10月,乌兰木伦镇城建分局对布连塔社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了一次集中清理,但由于该区域部分居民房屋未拆除,且进户道路狭小,垃圾清运车辆无法进入,导致剩余约5%的垃圾未完成清运。 | 属实 | 2018年6月,乌兰木伦镇城建分局再次对布连塔社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截至2018年7月7日,通过机械清运和人工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共清理各类垃圾100余吨,该区域各类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下一步,乌兰木伦镇人民政府将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政策宣传力度,尽快与剩余42户居民达成征收拆除协议。同时,将通过维修垃圾池、放置垃圾桶、安排专人定时清运等措施,实现该区域的垃圾清运管理常态化机制,保持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整洁有序。 | 2018年7月8日,乌兰木伦镇党委、人民政府对乌兰木伦镇城建分局给予通报批评。 |
4 | X150000201807070019 | 乌审旗乌兰陶盖治沙站:以政府名义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并存在破坏生态非法盈利情况。治沙站占地9.5万亩,为了经济利益进行毁坏林地、非法挖坑取土、将部分土地租赁给长庆油田建立临时基地污染环境,利用未治理的沙漠开发旅游项目,粉尘、噪音污染严重。 | 乌审旗 | 生态,大气,噪音 | 1.关于“以政府名义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并存在破坏生态非法盈利情况。治沙站占地9.5万亩,为了经济利益进行毁坏林地”问题”。经调查, 1978年6月国营乌兰陶勒盖治沙站与原乌兰陶勒盖公社巴音高勒大队签订《土地协议书》,约定9.5万亩土地由国营乌兰陶勒盖治沙站管理使用,所取得的收益为国家所有,任何集体和个人不得侵害。1990年5月,乌兰陶勒盖治沙站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内蒙古自治区林权证》,2017年4月换发了《不动产登记证》该区域原是一片荒沙地,近年来,通过实施天保工程、人工造林、义务植树等一系列生态治理工程,林地面积达到5万亩左右。该站工作人员、护林员工资由乌审旗财政发放,站内设施建设及日常养护费用由乌审旗财政拨付,因此不存在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并存在破坏生态非法盈利和毁坏林地的情况。 2.关于“非法挖坑取土”问题。经调查,2017年,乌兰陶勒盖治沙站被确定为《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备选考察点之一,为全力做好大会考察筹备工作,2017年5月,乌兰陶勒盖治沙站根据大会统一安排部署及森林防火要求,完善了瞭望塔、水井等设施,在站内修建约25公里的防火通道和养护便道(简易沙土路),不存在非法挖坑取土行为。 3.关于“将部分土地租赁给长庆油田建立临时基地污染环境”问题。经调查,乌兰陶勒盖治沙站管辖范围内,无天然气开发项目,也没有长庆油田施工队伍。治沙站未与长庆油田签订过任何协议,也未向长庆油田租赁过土地。 4.关于“利用未治理的沙漠开发旅游项目,粉尘、噪音污染严重”问题。2017年9月,乌审旗曾在乌兰陶勒盖治沙站南侧未治理的文贡芒哈沙漠举办过“中国?毛乌素文贡芒哈沙漠越野赛”,比赛过程中存在粉尘、噪音污染问题。 |
部分属实 | 1.乌审旗林业局持续推进治沙造林和森林抚育和管护工作,完善站内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乌兰陶勒盖治沙站管护和运营水平。 2.乌审旗林业局加强乌兰陶勒盖治沙站项目审批核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切实加强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 3.乌兰陶勒盖镇巴音高勒嘎查部分农牧民长期对乌兰陶勒盖治沙站土地权属问题有异议,乌审旗林业局、乌兰陶勒盖治沙站和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加强与农牧民沟通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个人诉求。 |
2018年7月8日,乌审旗乌兰陶勒盖镇对“中国?毛乌素文贡芒哈沙漠越野赛”活动策划及承办方乌审旗图立斯文化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