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按照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坚决守住发展、生态和民生底线,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

  二、工作目标

  (一)落实责任,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以铁的决心、铁的作风、铁的措施,认真、坚决、彻底地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限期完成五大类49个问题整改任务。属于立行立改的,2017年6月底前整改到位;限期整改完成的,2018年底前完成整改;持续整改的,2020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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