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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日期:2018-01-12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作者: 常娜 【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1月11日上午,在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后,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祁毕西勒图,市人民政府市长龚明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月清、贺晋、杨明、云卫东、王评、何涛,副市长金武、于仁杰、呼禾、李文忠、石艳杰、麻永飞、刘建勋,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冯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红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樊俊平等领导进行宪法宣誓。

  市委书记牛俊雁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宪法宣誓现场国徽高悬,五星红旗鲜艳夺目。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场气氛庄严隆重。

  上午9时30分,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领誓人祁毕西勒图走到宣誓台前,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员列队站立,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铿锵有力的誓词,传递着宣誓人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坚定决心,他们将始终牢记誓言,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攻坚克难、一往无前,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参加宣誓仪式的还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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